明光个人商标续展的价格为何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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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个人商标续展的价格为何不一样?

作者:滁州荣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7-07 08:33:20

“驰名商标”是商标领域的最高殊荣,认定“驰名商标”是有严格要求的,其申请的难度也非常之大。“驰名商标”是商标领域的最高殊荣,认定“驰名商标”是有严格要求的,其申请的难度也非常之大。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目前有三条途径:

1.通过商标异议案件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商标异议是在商标经过初步审定后公告期内,还没有被注册之前,当事人认为其商标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应当获得注册的反对意见。认为自己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商标权人以驰名商标持有人的名义提出异议,如果经过审查符合驰名商标的标准,商标局可以在认定驰名商标的基础上驳回由别人正在申请的商标。

2.通过商标争议案件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商标争议和异议是不一样的,对未获得注册的商标提的反对意见是异议,对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提的反对意见就是争议,争议和异议一样是有期限限制的。在商标争议中和商标异议中申请驰名商标认定的道理是一样的。依照商标法及条例的规定,在商标评审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有关当事人认为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认定驰名商标,此时,有关当事人应当依法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

3.在商标管理案件中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商标管理主要体现在商标侵权行政管理上,主要由各地工商局执行。商标侵权有很多种形式,有的明目张胆,就是直接就用名牌的商标,构成侵权是没有问题的;有的打擦边球,模仿名牌商标,有意让消费者混淆,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侵权,需要具体分析。

如果是驰名商标,那么它的保护范围要广得多,对普通商标不构成侵权的,对驰名商标却可能构成侵权,那么是不是驰名商标就很关键。有了这个途径,就可以在案件查处的过程中,主张自己是驰名商标,从而完成驰名商标的认定。

通过以上说明,驰名商标的认定可以通过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等行政部门完成,也可以通过法院进行司法认定。

企业的地址或者是公司名称如果更换了,商标也应与公司发展同步。很多企业再注册了商标之后,商标就会被雪藏,才导致后期公司地址或者名称变更之后,商标变更没有及时跟上节奏,那么后果也是相当严重的,下面就来看一下。

一、法律规定商标也必须随着公司发展及时更换1.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2.《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滁州商标注册人在使用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二、公司名称或地址变更后,商标不及时变更带来的影响

1.商标被撤销从《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中可以看出,如果没有及时提交商标变更申请,就很有可能面临商标被撤销的风险。除此之外,还规定任何人都有权利申请撤三,意思就是可以申请撤销别人在三年内未使用的商标,商标持有人如果不想商标被撤销,就要提供使用过的证据,未及时随公司名称变更的商标在这时就很难提供出有效地使用证据,这时商标就有很大的风险被撤销。

2.使用不便公司名称或地址变更后,公司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商标证书这些含有公司名称或地址的证件都要及时变更,否则公司持有的证件与持有公司名称或地址不符,商标在后期使用过程中就会造成极大的不便,甚至增加使用成本,特别是遇到与银行有关的抵押业务。很难得到审批,这会严重阻碍公司发展。

3.商标纠纷在有就是商标撤三的通知也是直接发给商标注册人的,很有可能发到你原来的公司地址,导致不能及时收到通知,然后某天你就发现自己的商标被撤销了,再后来被别的公司注册了,那就势必会引起两家公司的纠纷。

三、商标变更的途经

1、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专业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申请人有足够的商标变更申请经验以及充足的时间可以选择直接办理。

注册商标变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2、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原件一份;

3、因行政区划名称的改变,而使注册人名义改变的,也应办理变更多注册名义手续。但不需要交送变更证明,只要在申请时加以说明即可;

(一)复审请求人在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了复审请求,但在此期限内未缴纳或者未缴足复审费的,其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二)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视为未提出决定后复审请求人提出恢复权利请求的,如果恢复权利请求符合《细则》第七条和第九十三条有关恢复权利的规定,则允许恢复,且复审请求应当予以受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予恢复。

(三)在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后才缴足复审费、且在作出视为未提出决定前提出恢复权利请求的,可对上述两请求合并处理;该恢复权利请求符合《细则》第七条和第九十三条有关恢复权利的规定的,复审请求应当予以受理;不符合该有关规定的,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下列费用:

(一)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

(三)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

(四)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

(五)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

前款所列各种费用的缴纳标准,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

发明专利复审官费为1000元,实用新型专利复审官费为500元,外观专利复审官费为500元

本公司认为专利复审的费用要高于新申请的费用,因为要照原来专利技术的基础上进行全面修改,所以发明专利复审费应该在6000元左右,实用新型复审费3000元,外观专利复审费2000元,以上价格仅供参考使用,最好还是先与我们的专利工程师沟通后才能对这个专利复审进行定价。

在滁州商标注册申请中,利用名人姓名申请注册商标的很多,出现这一现象是因为申请人看到了名人商标的价值,可以不同程度地提高商品的知名度,从而为其带来经济价值。在商标注册申请中,利用名人姓名申请注册商标的很多,出现这一现象是因为申请人看到了名人商标的价值,可以不同程度地提高商品的知名度,从而为其带来经济价值。

商标注册公司在这里想说的是实际上名人商标得到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很少。法律允许用名人姓名注册商标。将名人姓名申请注册商标不能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否则不会被获准。根据《商标法》“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文字”的规定来看,法律并没有禁止使用人的姓名作为注册商标,这表明法律当然允许用名人的姓名作为商标进行注册。

但是,使用名人姓名作为注册商标时应当尊重名人本人的“在先权利”。姓名权属于人的一种人格权利,每个人都应当尊重他人的姓名权。因此,使用名人姓名作为注册商标时,必须先征得其本人的同意或者达成某种协议,否则就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该商标也不会获得核准。

最后,商标注册公司提醒大家根据《商标法》第9条第l款规定,公司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名人的“在先权利”相冲突,根据《民法通则》第99条第1款的规定,这里的“在先权利”是指名人本人对其姓名的支配的权利。因此,某公司在使用名人的姓名作商标时,必须先征得其本人的同意或者达成某种协议,可是某公司却在未取得××同意使用其姓名的情况下将其姓名注册为商标,该行为是不合法的,商标审批部门不会批准某公司的商标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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