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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个人商标转让要遵循哪些原则
作者:滁州荣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29 08:13:16
一、案例
上述商标应用产品巴龙710于2009年推出,2013年被全球TD-LTE(4glte技术主要由中国运营商推广)联盟GTI评选为最佳LTE芯片,极大地促进了TD-LTE产业在中国的成熟和商用。使用巴龙710芯片的终端产品在100多个国家得到广泛应用。因此,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决定通过审查进一步争取注册。
经审理,人民法院认为:根据原告在诉讼阶段提交的参考滁州商标注册人的工商注册资料和备案信息,可以看出泉州宝龙机电设备贸易有限公司。参考商标注册人已于2006年4月19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销,丧失法律主体资格。在本案中,没有证据表明被引商标是新权利人继承的。因此,虽然引证商标仍然是有效商标,但商标专用权已经失去了权利基础,不应构成商标注册申请的权利障碍。因此,被告判决的事实依据发生了变化。法院根据新证据证明的事实,修正了判决结论。
之后,被告和法官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华为公司在诉讼阶段提交的报价商标注册人的工商注册资料和备案信息,可以证明报价商标注册人泉州宝龙机电设备贸易有限公司。公司于2006年4月19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销,丧失了法人资格,同时,本案没有证据表明引文商标已依法有效转让,即使引文商标构成形式上的注册商标,由于其权利主体数年的缺失,不能形成有效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也不适宜成为他人申请相同或者类似商标注册的障碍。因此,原审法院认为,不应当再构成引证商标,根据判决后发生变化的事实,纠正申请商标注册权的障碍,并无不当。
二、评论与分析
在我国商标注册实践中,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认定所申请的商标与他人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或者取得初步审查公告,驳回所申请的商标,在商标驳回案件中所占比例最高。处理此类驳回复审案件的主要途径是,申请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是否会使消费者将其与被引用商标混淆。具体思路是:一是申请商标与被引用商标是否相同或相似;二是两个商标的指定用途是否构成相同或相似。根据这一思路,本案申请的“巴龙”商标与被引用商标的文字部分“宝龙”只有一个字母的区别,构成了类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用途的“芯片(集成电路)”等商品,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群体等方面与核准使用该参考商标的“热离子灯管”商品相同或者近似,构成类似商品。申请商标注册和使用,可能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解,依法不予核准注册。
但本案的特殊性在于,引文商标注册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销,丧失了法律主体资格,没有证据表明引文商标被新权利主体继承。商标的构成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标志。商标权的确立取决于权利主体的实际存在。《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区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和其他组织的商品的标志,包括文字、数字、字母、数字、立体标志、颜色组合、声音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可以申请注册为商标。商标是商标的主体(人)、客体(物)、标记(记录)的三位一体。这三个要素是不可或缺的。它们相互关联,形成完整的商标。”
因此,本案中的引用商标虽然仍然是一个正式有效的商标,但由于注册人主体资格的丧失,由于三个商标要素的主体要素的缺失,已不再是完整的商标权。根据被引商标注册人被撤销的事实,本案认定被引商标不再构成申请商标注册权的障碍。
显然,本案的办案思路更加注重问题的实质性解决,更好地回应了市场发展对有限商标资源的需求,节约了商标复审的行政和司法资源。商标的生命在于其使用,其使用所带来的商誉价值更值得关注和保护。在本案中,原告使用了大量的申请商标,需要尽快注册商标,而被引商标的注册人已经被撤销,商标也没有继承人,因此几乎不可能使用,也不再具有保护价值。在本案中,法院没有要求申请人启动撤销或者撤销被引用商标的程序,导致被引用商标权利的丧失,遂通过了该商标的申请。
与本案类似,也有一些案件从商标的基本功能入手。如果商标注册人撤销商标,就失去了区分商标商品来源的基本功能,不再构成障碍。在“ET和figure”商标案中,法院认为“相关公众通过商标来区分商品的来源。商标和商品与商品的生产经营者有相应的关系。如果商标注册人不复存在,商标的商品来源识别功能将丧失。因商标权利人缺席而丧失应有功能的商标,不得再作为在先商标妨碍商标注册申请。”
三、进一步思考
虽然引证商标的注册人已经被撤销,但引证商标仍然是一个正式有效的注册商标。在我国商标法体系中,对注册商标权利的丧失设定了撤销、无效和撤销制度。在被引用商标仍然是注册商标的情况下,是否存在直接适用该商标的通行证,商标灭失制度不协调,如商标注销和撤销。
这类案件主要涉及《商标法》第三十条的适用。因此,有必要从《商标法》第三十条的立法目的入手,来应对上述问题。这项规定的核心是避免混淆。在处理原商标注册人公司注销后的商标注册问题时,还应考虑混淆的可能性。由于商标主体资格的消失和后继主体的缺位,使用的概率将非常低。后申请商标投入使用,不会与前申请商标同时上市,混淆的可能性低。这可以解决《商标法》第三十条中“混淆可能性”的问题,不与商标撤销、撤销等商标灭失制度直接冲突。在“探路者”一案中,法院认为:“探路者广告公司法人资格消失后8年内,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继承该引标商标的专用权,故法院推定该引标商标连续多年未实际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商标注册申请不会与被引用商标的实际市场权利相冲突,也不会在受到普遍关注的情况下,让相关市场的普通消费者对这两个商标产生任何混淆或误解。”无独有偶,在“安娜”商标案中,法院认为“虽然参考商标一目前仍为注册商标,但由于其权利主体已被排除,已成为未使用的商标并主张权利。客观上不可能与申请商标在市场上共存。申请商标的注册和使用不会因引用商标一而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因此,引用商标不再构成商标申请权获得中国领土延伸保护的障碍。”
值得注意的是,“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的,不一定没有继承人”,相关自然人或者法人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后,可以完全继承商标。此外,还可以进行许可证备案或质押登记。也就是说,被引商标的注册人被撤销的,不能完全排除“混淆”的可能性,例如商标可能没有继承人,或者存在许可、质押等情形,案件证据不易查清。但是,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混淆的可能性”不在于“存在”或“没有”的绝对意义,而在于高低程度。通过公司注销期限等因素,仍能推断出混淆程度,从而判断案件。例如,在上述“探路者”一案中,法院认为被引用商标的注册人“自企业主体资格消失之日起8年内未继承被引用商标的专用权”,进而推定被引用商标未被实际上是连续多年使用的。在“巴龙”案中,法院审理时,被引商标的注册人已被撤销9年多。在此期间,被引商标的权利状况没有发生变化,表明该商标被接受或使用的可能性很低。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如果商标注册人的主体资格消失,更好的选择是从《商标法》第三十条的立法意图出发,从“混淆可能性”的角度进行处理。如果注册人的主体资格长期丧失,并且没有其他信息表明该商标已经被连续取得或者使用,可以认为该引用商标投入使用的可能性很低,而市场上引用商标与申请商标并存造成混淆的可能性较低,从而批准申请商标的注册。
在商标申请表中,对于注册商标人来说,公司信息的填写、商标类别的选择、商标说明的撰写等都是滁州商标注册的难点。对于那些想注册商标的人来说,如何正确填写和错误后的修改都是需要关注的问题。当许多人填写公司地址时,他们不知道是填写公司的注册地址还是办公地址。
如果是公司注册商标,只能填写营业执照上的地址;如果是个人注册商标,可以填写两个地址:身份证上的地址或现在居住的地址。由于早期缺乏规划或自身的非专业性,商标类别的不合理选择也存在。特别是商标局在互联网上开通自己的商标申请后,可以在互联网上注册自己的商标。很多人没有找专门的代理公司进行咨询和处理,导致商标类别选择错误。我得在这里多唠叨几句。
商标注册是一项技术工作。我们应该找一个专业人士来做这种专业工作。不要因为你的不专业或错误而浪费人力物力或时间。重要的是不要成功注册你最喜欢的商标。这不值得失去。申请商标注册使用立体、声音标志的,应当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申请颜色组合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书面说明,说明颜色代码,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商标是或者含有外国文字的,应当说明其含义。
自然人申请将其本人肖像作为商标图案注册的,应当说明理由。申请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案注册的,应当说明并附具肖像人声明。商标更正是指由于申请文件的文字错误,使商标、申请名称、地址等不涉及商标注册过程的内容发生变化的行为。如果是书面申请,更方便更正。可通过“商标更正申请”程序解决。前提是提交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书面申请可以证明文书错误的真实性。商标局将根据更正申请予以更正。
此外,如果商标局在审计中发现,也会提出更正,这是被动的修改方案。如果是一个在线应用程序,更正起来非常麻烦。由于网上申请未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信息,对申请人信息的修改无法通过更正程序。相反,需要申请该商标的“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然后以商标申请人的准确姓名再次申请。登录中国商标网,在“商标查询”页面设置的“错误信息反馈”栏中填写并提交“错误商标数据变更表”,并反馈相关错误信息。商标局核实后将及时修订。
建议:商标虽小,但关系到利益和生存。对于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注册商标应该受到更多的关注。对于那些没有经验、没有专业知识、没有时间的人来说,选择一家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做好前期的检索和后期的跟踪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商标标识和创意在申请前必须保密企业在申请滁州商标注册前,必须注意商标标识的保密措施和相关创意,避免商标被他人注册。商标一经注册,企业要想重新获得商标,就必须面对一场持久的“战役”。金钱和时间都需要大量的投资和消费。企业在申请注册前,应当通过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商务谈判等方式,尽量避免在公众场合使用商标标识。在委托创作和合作创作过程中,企业还应当采取保密措施,避免创意泄露。换言之,当与第三方合作导致不可避免的披露相关的标志和想法时,也应事先作出保密协议,并保留相关的证据。商标查询是为了降低商标注册的风险。众所周知,商标被拒的最常见原因是相同或相似的商标。
尽管由于查询的盲目性和个人主观因素的判断,商标查询不能完全避免相似商标,但专业搜索查询可以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专业代理机构不仅可以帮助您检查该商标是否与之前核准注册的商标相似,还可以帮助您判断该商标是否重大,是否违反法律禁止。尽可能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商标复审周期比较长,如果不经查询就驳回申请,不仅是浪费和时间,在此期间可能会错过提前申请相应商标的机会。
在确保商标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未经他人注册后,企业首先应申请这些类别的注册,以确保商标能够在核心商品或服务类别中使用。同时,还要注意相关品类的注册,即类似或相关商品或服务品类的注册,如:核心产品的上下游产品、产品相关服务领域、服务品类的主要产品,通常与产品等捆绑在一起或一起使用的产品。一方面,相关类别的注册可以扩大商标权人原有的专有权,保护核心商标不受侵犯,避免别有用心的人固守商誉,迷惑市场;另一方面,为今后企业在其他相关领域的拓展打下基础。
根据《商标法》,任何能够区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和其他组织的商品的标志,包括文字、数字、字母、数字、立体标志、颜色组合、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都可以申请注册为商标。企业申请商标注册时,必须将文字、图形、声音商标分开,从而有效地消除注册风险,提高审批率,并获得的保护范围。由于合并商标的任何部分在审查过程中不符合要求,所有商标将被驳回。由于汉字商标具有易调用、易记忆的特点,在各类商标中,汉字商标的可识别性最强,在商标体系中占据核心地位。
因此,企业应优先办理字符商标注册。在申请word商标的基础上,通过图形商标和声音商标的注册,企业商标制度将更加充实和完善。一般来说,一个原创的、美观的标志也可以得到版权保护。在一些案件中,法院认为:判断引文商标标识是否具有艺术作品,一方面要考虑标识是否给公众带来了与以往作品不同的“视觉”感受,另一方面要考虑商标标识是否具有艺术作品的,还要考虑标志的智力创造程度是否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基本高度。如果这两点得到了满足,商标标识也应该像作品一样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很多人往往误以为企业内部工作人员设计的商标,或者企业与设计师签订的合同,那么他们设计的商标的版权自然属于企业,这是一个很大的错误。事实上,商标标识的著作权归属应当在明确有效的合同条款中予以规定。因此,企业必须事先与商标设计者明确标识的著作权归属,否则,商标做大做强后容易产生经营隐患。另一方面,要注意保留创作稿件、委托创作合同,通过版权登记、时间戳、电子邮件、邮局信函等方式确定创作内容和创作时间,明确版权的设立时间、作者、权利人和作品内容。
企业注册成功并取得商标权后,仍不能掉以轻心。加强事后监督,定期检查商标公告。一旦发现其他企业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与该企业注册商标注册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必须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异议,防止该企业的商标权受到侵犯。另一方面,通过商标监测,可以及时有效地获取商标续展情况和权利状况,防止因逾期未续展而撤销商标,或未经商标权人同意转让或许可。
商标使用证明文件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使用商标所形成的文件,包括相关的销售合同、发票、广告合同、发票、宣传册、产品照片、展览照片等,从长远来看,对初创企业建立商标使用证明文件具有重要意义及时。一方面,无论在商标驳回、异议、无效、撤回三个程序中,都需要提供商标使用的证据,为侵权时保护商标权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从而有效打击侵权行为。
其实防水科技公司的注册与一般公司相同,并不需要什么前置审批。如果是特殊工艺涉及到生产加工需要排污时需要申请排污许可。如果涉及进出口业务需要办理相应的许可证明。常见的防水科技公司经营范围有:1、生产、销售:防水材料、五金、建材、橡塑制品、装饰材料、涂料(不含油漆)、防火板;销售:蜡油;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2、防水卷材、防水涂料、防腐涂料、沥青制品、隔音材料、吸音材料生产、销售;建筑防水工程施工(凭资质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建筑保温隔热材料生产、施工(凭资质证在有效期内经营);3、生产、销售:防水建筑材料、防水涂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防腐保温材料、塑料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要特别注明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注册防水科技公司的流程如下:1、企业核名。注册防水科技公司,需要事先准备5个以上的公司名称,并在相应的核名网站上进行公司名称预先查重,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建议名称中包含防水科技公司的字样。若公司名称通过审核,注册者便可以到工商局提交核名申请。
2、工商注册。如果公司核名环节顺利通过审核,注册者便可以提交相关资料。通常情况下,一般纳税人公司注册需准备的注册材料具体包含: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办公场所使用证明以及其他公司注册所需材料等。
3、领取营业执照。工商注册材料通过审核后,即可领取营业执照。
4、印章刻制。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注册者还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公安局指定地点进行刻章备案。具体包含:公司章、财务章、发票章、合同章、法人章。至此,一个防水科技公司注册基本完成。此后,注册者还需及时进行银行开户、税种核定等工作,办理完毕,公司就可以进入正常运营阶段了。
5、银行开户。新注册的公司在开户银行的选择时,要尽可能结合后期生产经营的便利性考虑,因为开户银行选定后变更是非常麻烦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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